【48812】风险品包装(PACKAGINGFORDANGEROUSGOODS)
风险货品系指具有焚烧、爆破、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等危及人类生命与产业安全的物质。风险货品对包装、积载、阻隔、装卸、办理,运送条件和消防急救办法等都有特别而严厉的要求。它的安全运送与人们的生命产业安全有着密切关系。包装直接影响风险货品的安全运送,所以说,风险货品更需求严厉的包装。而对风险货品包装的查验,旨在确保装有风险货品的包件能饱尝得住正常运送条件所需安全程度的要求。
依照联合国风险货品运送专家委员会于1956年发布的《关于风险货品运送建议书》(桔皮书)的规矩,联合国部属的世界海事安排(IMO)制订了《世界海运风险货品规矩》(IMDGCode);世界民航安排(ICAO)制订了《世界空运风险货品规矩》;欧洲铁路运送中心局(OCTI)制订了《世界铁路运送风险货品规矩》(RID);欧洲经济委员会(ECE)与世界运送委员会制订了《世界公路运送风险货品欧洲协议》(ADR)等有关的风险货品包装及运送办理法规。联合国风险货品运送专家委员会定时举行专家会议就有关风险货品分类、包装及运送方面的提案进行评论、研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桔皮书每两年修订一次。
世界民航安排规矩从1989年1月1日起,世界海事安排规矩从1991年1月1日起,但凡用于空运和海运的风险货品的包装强制履行《桔皮书》第九章关于风险货品包装界说、规范、要求、代码、符号、功能查验测验技术规范的规矩。
我国于1985年和1995年别离公布了《海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办理办法(试行)》和《空运出口风险货品运送包装查验办理办法(试行)》,并依照《商检法》第十五条将出口风险货品包装质量列为强制性查验项目。
我国现在对风险货品包装查验履行的规范有:SN0449.1-95《海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总则》,SN0449.2-95《海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功能查验》,SN0449.3-95《海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运用判定》,SN/T0370-95《空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总则》,SN/T0371-95《空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功能查验》,SN/T0372-95《空运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运用判定》,SN0324-94《海运出口风险货品小型气体容器包装查验规程》,ZBA82003《海运出口风险货品集装袋功能查验规程》,SN0182.2-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功能查验规程》,SN0182.1-93《海运出口电石包装钢桶运用判定规程》及《铁路出口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规程》(总则、功能查验、运用判定)等十余项海运、空运及铁路运送风险货品包装查验行业规范。
按《关于风险货品运送的建议书》中对各种风险货品按风险性质分红九大类二十一小类:
第1类:爆破品;第2类:气体:紧缩气体、液化气体和加压溶解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类风险物质。
以上风险货品除第1类、第2类、第6.2类和第7类以外的风险货品包装,按其所装货品的风险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对现已实验合格的包装容器应在其夺目处标以耐久明晰的符号,以示证明。符号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本符号证明包装契合联合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模压金属容器,可用大写英文字母“UN”作为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