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查验检疫组织:出口加拿大纺织品需注重成分标签
近期,加拿大竞赛管理局要求,采用以竹子为质料的人造纤维制成的纺织品,一定要依照加拿大《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法》的规则,在其标签成分中首要注明“粘纤”或相应的化学加工办法,假如粘纤是来自竹子,还可附“以竹子为质料”的字样。
以竹子为质料的产品有两类,一是真实的“竹原纤维”,另一种是以竹子为质料制成的“粘纤”(即竹浆纤维)。天然的竹纤维直接取自竹子的茎(植物的茎干),这种纤维的标签中能够直接用“竹原纤维”;以竹子为质料制成的“粘纤”是用传统的粘纤法出产的人造纤维,这种纤维素是从竹子中提取的,所以其织物标签中不能够运用“竹原纤维”的字样,而应该运用“粘纤”。
查验检疫组织提示出口纺织品企业,2009年8月31日前,纺织品经营者能够在加拿大出售2009年3月11日前出产、加贴标签或包装的,质料成分非正确地标示为“竹原纤维”的现有库存纺织品;但2009年8月31日后,加拿大竞赛管理局将打开商场督查,以保证纺织品契合《纺织品标签和广告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