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刨花板、纤维板、胶合饰面板不再实施检疫
国家林业局8月7日发出《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刨花板纤维板胶合板、饰面人造板不再实施检疫。
近年来,随着我国木材与木制品贸易不断扩大,尤其是木材进口量不断增多,木材与木制品流通企业对我国现行木材运输证、检疫证管理中存在的随意扩大范围、乱收费和乱罚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
为反映会员诉求,构建全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绿色通道,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于2012年5月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尽快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的意见》。其中,建议有关部门对进口木材及部分木制品实行海关检疫一证管理;建议对经过海关检疫合格的木材及经过特殊加工工艺生产的木制品,在跨省运输和市场流通过程中不再重复办理《森林植物检疫也要许可报检单》等检疫证明,进口木材可凭海关检疫合格证明在全国通行。该《意见》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和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领导还专门作出批示。2012年12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监察局在北京召开了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座谈会,邀请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专题研究解决木材运输证、检疫证问题。
此前,国家林业局于今年6月18日已经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以木(竹)材为主辅原材料的家具和木(竹)制工艺品不纳入凭证运输范围”,并规定“运输直达进口目的地的进口木材,无须办理木材运输证;进口木材需再次运输的,凭有关进口许可证明办理木材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