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黄金需警惕这些回购交易的“坑”
因黄金具有避险和抗通胀功能,流动性高、变现快,一段时间以来,金价屡创新高,民众对于投资黄金也热情高涨。一些投资者将黄金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工具,更多关注黄金投资端,而对于实物黄金的回购变现风险了解不足,导致在参与实物黄金回购过程中产生纠纷。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相关案例,围绕黄金回购交易这一主题,法官依据有关规定法律对其中的交易风险与陷阱进行提示。
在一起消费者起诉某银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王先生按照银行官网上贵金属交易的回购流程,预约好了回购时间,但当王先生到指定回购网点办理贵金属回购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看了王先生的金条后表示不收,王先生不服,将银行诉至法院。
诉讼中,王先生拿出购买时的订单截图、交易明细以及电子发票,银行表示不能回收的理由是金条表面有明显划痕、破损且外层的防伪袋丢失,没办法证实这一金条确系当初王先生在该银行购买的金条,存在伪造的可能性。经过法院调解和双方协商,王先生承认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当,造成金条表面及包装破损,故自愿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银行在制定贵金属回购格式条款时,对客户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条文应予以重点提示和告知,并在客户购买和持有期间,以公开、易查询、可理解的方式将回购流程告知客户。
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实物黄金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但购买前应注意关注贵金属回购的规则和法律条款,如一些银行只提供代销业务不提供回购业务,一些银行只有部分网点提供回购业务或只回收本行出售的贵金属。对于可能会影响回收的票据、包装等要谨慎保管,避免丢失毁损,对于贵金属本身更应妥善保存,避免磕碰、划痕。
小刘将父母多年前赠予的一条金项链邮寄给某线上黄金交易买卖平台,该平台做了首次称重,显示为10克。继续检测后,平台向小刘发来了一张金块熔成黑疙瘩的称重照片,此次称重显示7.3克。平台称,黄金检测需要用火熔法,黑疙瘩是因为黄金年代久远,其中掺有杂质。小刘觉得两次称重差距较大,便要求平台返还原物,平台则表示项链已熔化,即使不想回收也无法将项链复原。
法官提醒,近年来,线上回收平台也开始涉足黄金回收业务,甚至还可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废旧黄金回收属于特种经营行业,需要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黄金回收业务需要有特定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线上黄金交易买卖平台良莠不齐,许多线上黄金交易买卖平台并不具备这样的资质。
实践中,线上回收平台跑路、暴力检测、调包黄金、恶意压价等情况时有发生,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在此建议投资的人选择银行、品牌金店等正规回收渠道。如果一定要选择线上平台,出售人也应充分清楚自己产品的含金量、克数等信息,审慎考察线上回收平台有没有相关从业资质,了解平台运营状况和检测流程。
林女士在某商场黄金柜台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相中了一款售价为3999元的黄金手链,用自己原有的重量为3.95克的旧金饰品换购了该款黄金手链。按抵扣规则,旧金饰品抵了2358元,还支付了差价1641元。
选购期间,林女士并没注意到手链标牌上的含金量和克数信息,商家也未明确告知其标价与克数的关系。回到家后,林女士对新手链进行称量,发现只有2.9克,“少了1克黄金,反倒需要多补1641元。”于是,林女士向商家提出调换货品的要求,但对方回应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只能兑换“一口价”黄金饰品,无法按照克数兑换。
林女士认为商家系故意隐瞒兑换规则,误导其兑换了克数更低的黄金饰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将商家诉至法院。在法院的调解下,林女士放弃此次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将旧金饰品退还给林女士。
法官提醒,由于品牌金店当日卖出金价和回收金价价差较高,不少金店也会提供以旧换新服务,推荐客户用旧首饰换购新首饰,按照当日金价以克换克,但需另外加收折旧费和工费。
克数属于规格,也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数,不符合价格法的规定。在一些短视频平台的直播间也经常能看到卖“小金豆”的主播,有的商品看似价格实惠,实际可能套路满满。
线下品牌金店是比较正规的回购黄金渠道,但也分直营店、加盟店。消费的人在参加店铺的黄金回购活动之前应主动问清规则,不同金店的营销活动规则差异较大、门槛套路繁多,充分了解商家规则,明确“以旧换新”的价格,再决定是不是要兑换,避免产生后续纠纷。
街边巷角经常能看到“高价回收黄金”的招牌,通常这些门店给出的回收价格比品牌金店高出一大截,有些甚至比国际金价还高。殊不知,有些商家使用“鬼秤”,而有些商家使用“遥控秤”。
另外,回收时无收据、无证书等因素有几率会成为商家收取额外费用的借口。一些商家以黄金年头久远为由收取所谓“折旧费”,一些商家将燃烧黄金时用来助熔的硼砂当作杂质,借此收取杂质费。
法官提醒,黄金回收依据克重和纯度定价,与新旧无关,与有无证书发票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回收时需要出示购买记录、发票等,如果确实找不到购买发票,需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如遇回收经营者使用“鬼秤”,消费者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于在回收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子秤做手脚少称黄金重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将构成诈骗罪。
有些打着“高价回收黄金”的线下门店其实并没有回收黄金业务的经营资质,为了牟利在交易过程中绞尽脑汁“坑”顾客。由于这些无资质的回收商对黄金的来源审核不严格,对客户的身份了解不充分,回购黄金的人很有几率会成为洗钱者的帮凶。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全部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标注明确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