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2019年北京市背提包、游览箱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2024-07-11 | 作者: 安博官网平台首页登录

  本计划适用于本市背提包、游览箱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产品有:背包、提包、背提两用包、手包、游览硬箱、游览软箱和游览包。

  皮革、毛皮、再生革类资料契合GB 20400;纺织资料契合QB/T 1333或明示产品规范

  皮革、毛皮、再生革类资料契合GB 20400;纺织资料契合QB/T 1333或明示产品规范

  皮革、再生革类资料契合GB 20400;织物类资料契合QB/T 2155或明示产品规范

  皮革、再生革类资料契合GB 20400;织物类资料契合QB/T 2155或明示产品规范

  4.1.2在出产企业制品库、产品会集寄存地随机抽取经企业查验合格或以其他方法标明合格的产品。

  4.1.3抽样基数满意抽样数量即可。每种产品抽取同资料、同样式、同货号、同色彩产品2件。其间1件为查验用样品,另1件为备用样品。

  4.1.4 受检单位应根据实在的状况自行填写《监督检查产品信息供认单》,对检查样品需求事前阐明或查验需求的信息予以供认。

  4.1.5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供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署定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4.1.6 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封样单上应有受检单位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公章、抽样日期及抽样单编号。

  4.1.7正常的状况下,抽样人员担任将全数样品带着或寄送到指定的查验安排。需求受检单位帮忙寄、送样品的,受检单位应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复查抽样单》规则的寄送截止时间内将样品寄送到指定的查验安排。

  4.2.1在商场上出售的产品中抽取具有产品质量查验合格证明或许以其他方式标明合格的产品。

  4.2.2抽样数量满意检测需求即可。同商标、同出产企业、同类型(款号或货号)、同色彩的产品抽取2件。1件为查验用样品,另1件为备份样品。

  4.2.3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样单;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经手人供认无误后,由受检单位经手人、承检安排人员、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三方在抽样单上签字供认,并加盖受检单位与抽样单位公章。

  4.2.4正常的状况下,抽样人员担任将“查验用样品”带着到查验安排,抽取的“备用样品”封存于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应慎重保管,不得私行替换、藏匿、处理已检查封存的“备用样品”。

  受检单位对查验成果有贰言的,应在接到查验成果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或许其上级商场监督管理部分提交书面复检请求(原件),并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资料(贰言资料一起抄送承当监督检查后处理作业的区局);逾期未提出贰言的,视为供认查验成果。贰言受理部分应依法处置或托付有关部分处理受检单位提出的贰言,视状况安排复检或做出具体的调查核实,并做出贰言处理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