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某部办公楼铺装塑胶材质的地板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6-19 | 作者: 安博官网平台首页登录

  某部办公楼铺装塑胶材质的地板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办公楼铺装塑胶材质的地板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批准建设,建设资产金额来源为本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清单内容。招标控制价:46.00万元。

  3.2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截至开标日期),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3非在受处罚期间供应商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附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为业务办理专栏)。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制作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7投标人一定要遵守诚信条款:投标人一定要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信息数据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规定的证明材料,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预中标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情况等,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3.8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9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须签订《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检查,采用合格制进行审核检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有效投标人均能参加评标。

  5.1 凡报名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上午08:30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持如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日14时00分,地点为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6.2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7.样品7.1提交样品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提交样品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徐州路160号(利群·宇恒大厦)19楼A方式:详见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