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起北京购房新政策最新消息

 2024-12-08 | 作者: 物流行业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9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逐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符合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一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快速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买房】获北京最新购房政策、购房资格绿码申请(购房资格承诺书打印)入口、通州买房新政、买房攻略。

  2024年2月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调整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政策的通知。

  6月26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北京市住建委和通州区政府2月6日发布,即日起,在京具备购房资格的四类家庭,可以在通州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新政策变化最大的就是在通州区落户和就业的家庭,只要是符合北京整体限购政策即可,取消了落户

  对于买卖双方均为贷款的,如果买方首付款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足以结清卖方贷款,卖方需向贷款银行补齐差额部分。首付款将打入监管账户,在确认“带押过户”完成后,银行会将首付款和贷款划至买方的贷款银行账

  根据通知,申请“带押过户”,买卖双方的贷款可以是同一家银行,也可以是不同银行,或者买方为全款购房时也可使用“带押过户”业务。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2019年1月1日后购房业主子女电脑派位小学入学流程有登录系统填报志愿、修改志愿、查看派位结果等。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电脑派位录取方式遵循就近入学原则,并且全程公证。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购房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入学条件是2019年1月1日后购房的业主子女,并且通过了材料审核。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条件、填报志愿流程、多胞胎填报志愿方法、派位区域、查询派位结果等在入学问题解答中均可找到回答。

  2022年北京市海淀区“19.1.1”后购房业主子女派位入学需要在6月23日至25日期间上网填报志愿,6月29日可查看派位结果,志愿填报办法和操作的过程以及日程安排详见正文。

  3月30日起北京推出购房资格绿码服务通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核验时限将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

  近期,北京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2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这也是北京市连续第5次集中出台一批

  【导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9月30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逐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符合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一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快速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