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日用陶瓷等37种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了807家公司制作的37种895批次产品,经检验,769家公司制作的84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4.4%,比2017年同期下降了4.2个百分点;检出50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6%。其中抽查了本省722家公司制作的805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767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5.3%;抽查了外省85家公司制作的90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78批次,抽查合格率为86.7%。
(二)本次监督抽查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100%的有24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64.9%;90%-100%之间(含90%)的有10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7.0%;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在80%-90%(含80%)之间的有1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7%;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在80%以下的有2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5.4%。
(三)本次监督抽查产品的特点:一是对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商用灶具、童车、玩具、学生文具、军训服、民政救灾(学生用)棉胎、配装眼镜、不锈钢厨房设施、毛巾、休闲服、袜子等12种日用消费品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32.4%;二是对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日用陶瓷、压力锅等3种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8.1%;三是对涂料、细木工板、竹木地板、建筑用钢材、防水卷材、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建筑用塑料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等8种建筑和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21.7%;四是对旋耕机、机动脱粒机、电线电缆用聚氯乙烯塑料、紧固件、砂轮、手提式灭火器、动力用煤、铜母线、铜产品、冷水水表、电工圆铜/铝杆(线)、活性炭、消火栓箱、工业陶瓷等14种工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抽查,占抽查产品类别总数的37.8%。
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共抽查了50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介电性能、绝缘电阻、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内部电路和连接、内装元件的组合、外接导线端子、外壳的防护等级、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完整性、机械操作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商用灶具。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密封性、主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干烟气中CO(a=1)含量、熄火保护设施要求、点火率、表面温升、结构、材料、标识、警示、使用说明书、包装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不锈钢厨房设施。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尺寸偏差、形位公差、水槽满水试验、承载试验、水平受力试验、外观品质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4.童车。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锐利边缘、车闸、燃烧性能、机械强度、动态稳定性、材料、安全警示等58个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5.玩具。共抽查了10家生产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易燃性能、玩具和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6.学生文具。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苯、游离甲醛、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物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7.民政救灾(学生用)棉胎。共抽查了19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原料要求、短纤维含量、含杂率等项目。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短纤维含量、含杂率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8.配装眼镜。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两镜片顶焦度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柱镜顶焦度偏差、镜片基准点的最小厚度、镜片材料和表面上的质量、可见光透射比τ、装配质量和标志等16个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标志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9.毛巾。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脱毛率、吸水性、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使用说明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0.休闲服。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色牢度、异味、起毛起球、缝子纰裂程度、接缝性能、顶破强力、耐磨性能允许程度、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1.袜子。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个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异味、色牢度、外观品质、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2.军训服。共抽查了17家生产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纤维含量、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使用说明等项目。抽查发现,有2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纤维含量、使用说明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3.日用陶瓷。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渗漏、底部不平度、铅溶出量和镉溶出量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4.压力锅。共抽查了5家公司制作的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合盖安全性、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密封性、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破坏压力、手柄连接牢固性、使用说明书、标志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5.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共抽查了76家公司制作的98批次产品,密封性能、感官指标、拉断力、耐温性能、溶剂残留、重金属、三聚氰胺、甲醛、耐污染性项目、微生物等56个项目。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耐污染性项目、感官指标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6.涂料。共抽查了25家公司制作的2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苯含量、附着力、干燥时间、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耐水性、耐磨性、低温稳定性、耐水性、耐沾污性、游离甲醛含量、重金属含量、施工性、耐冲击性、打磨性、粘结强度弯曲试验等33个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7.人造板。共抽查了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甲醛释放量、静曲强度、内胶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含水率、胶合强度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8.竹木地板。共抽查了20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表面抗冲击性能、表面漆膜附着力、表面漆膜耐磨性、表面漆膜耐污染性、含水率、甲醛释放量、密度、水平剪切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吸水宽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内结合强度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19.建筑用钢材。共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7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尺寸、重量偏差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0.防水卷材。共抽查了9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拉伸性能、不透水性、耐热性、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剥离性能、持粘性、撕裂强度、热老化、加热伸缩量等26个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1.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抗弯性能、尺寸偏差、外观品质、保护层厚度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2.建筑用塑料制品。共抽查了50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壁厚、耐热性能、阻燃性能、抗压性能、环刚度、冲击性能、环柔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21个项目。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环刚度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3.混凝土外加剂。共抽查了40家公司制作的4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抗压强度比、收缩率比等项目。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含气量、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抗压强度比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4.机动脱粒机。共抽查了10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重要部位紧固件、防护装置、喂入装置、安全标志、使用说明书、噪声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5.旋耕机。共抽查了3家公司制作的3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密封性、刀和刀座、传动箱清洁度、刀辊半径变动量、标志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6.电线电缆用聚氯乙烯塑料。共抽查了14家公司制作的14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老化前拉伸强度、老化前断裂拉伸应变、老化后拉伸强度、拉伸强度变化率、老化后断裂拉伸应变、断裂拉伸应变变化率、热变形、热老化质量损失、200℃时热稳定时间、冲击脆化性能、介电强度、20℃时体积电阻率、70℃时体积电阻率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7.紧固件。共抽查了15家公司制作的1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螺纹止通性能、硬度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8.砂轮。共抽查了36家公司制作的36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黑心、裂纹、哑声、孔径、硬度、静平衡、回转强度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29.手提式灭火器。共抽查了6家生产公司制作的6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质量、20℃喷射性能、结构要求、灭火剂、标志和颜色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0.动力用煤。共抽查了30家公司制作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灰分、全硫分、氯、砷、汞、磷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1.铜母线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电阻率、弯曲试验、布氏硬度、Cu+Ag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2.铜产品。共抽查了30家生产公司制作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弯曲试验、Cu+Ag、最小漆度、伸长率、回弹性、热冲击、抗拉强度、扭转试验、杂质元素总含量等37个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3.冷水水表。共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3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水表静压、示值误差和压力损失等项目。抽查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均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4.电工圆铜/铝杆(线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电阻率(20℃)、铜线坯直径、抗拉强度、伸长率、表面上的质量、f值、外观、铜线直径等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电阻率(20℃)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5.活性炭。共抽查了25家公司制作的25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pH值、灰分含量、吸附力、重金属等15个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pH值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6.消火栓箱。共抽查了17家公司制作的17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材料、箱体刚度、箱门、水带配置、标志等项目。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材料、箱体刚度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37.工业陶瓷。共抽查了50家公司制作的5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品质、抗压强度、弯曲强度、温度循环试验、吸水率、断裂模数、有效粒径、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含泥量、热线胀系数、耐酸度、耐急变温差、粒径范围、尺寸检查与弯曲破坏负荷等59个项目。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的主体问题是产品的吸水率、断裂模数、有效粒径、破碎率与磨损率之和、含泥量、粒径范围、尺寸检查与弯曲破坏负荷等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江西省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做处理。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外省10家公司制作的12批次不合格产品,省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移送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局进行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产品质量上的问题,尤其是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消火栓箱、混凝土外加剂、工业陶瓷、军训服等产品质量上的问题,要逐步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必要时可采取综合整治、服务帮扶、预警监测等方法,严密防范质量上的问题,严厉打击质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一种产品、一类企业、一个地区的突出质量问题。
(三)要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迅速查明产品质量不合格原因,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解决质量上的问题,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做复查。
(四)要继续加大对日用消费品、食品相关这类的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工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抽查质量不稳定的企业,重点检验涉及健康和安全类项目。对发现有严重质量上的问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本次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及检验报告已发送相关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请各有关设区市局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局严格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2018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附件3)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形式报省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