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食物运营答应检查公例(试行)》。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物运营答应检查细则(试行)》。
请求人可通过北京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到地点区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就事大厅提出请求。
答应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答应的决议。作出准予运营答应决议的,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请求人颁布食物运营答应证。
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担任监督辅导全市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工作。各区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依照责任分工,担任辖区内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工作。食物运营答应统辖规模:
区局:本辖区内业态为食物出售运营者的个体工商户之外的食物运营者的答应请求。
各街道(城镇)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所:辖区内业态为食物出售运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的答应请求。
食物出售运营者、餐饮服务运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获得《食物运营答应证》。
食物出售运营者,包含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物贸易商、食物主动售货出售商、网络食物出售商六种运营方式。
餐饮服务运营者,包含一般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心厨房、团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运营方式。其间特大型餐饮:加工运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以上;大型餐饮:加工运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餐饮:加工运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餐饮:加工运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不含20㎡,含150㎡);微型餐饮:加工运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含6㎡,含20㎡)。